尤其是网络小说开始IP化,并在影视、游戏和其他周边产业链上发力,动辄数千万的签约量下,其实网文平台不仅对于那些抓取付费内容的盗版者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以期获得IP影响力的最大化。
文/张书乐(人民网、人民邮电报专栏作者)
新著有《微博运营完全自学手册》
据媒体报道,近年来,多部由网络小说改编的影视剧播出后,原著却陷入了“抄袭”质疑。从《花千骨》到《锦绣未央》,到暑期正在热播的《楚乔传》都是如此。
甚至于,《楚乔传》的原著是十一处特工皇妃小说,早前作者也承认了有过抄袭,但是剧方买剧的时候也意识到有抄袭内容,要求作者提供无抄袭版本。于是对比播出版和《特工皇妃》文本,穿越改成了身世之迷,两条兄弟线都做了调整。媒体对此不禁揶揄道,火一部被曝抄袭一部的网络小说痼疾已然病入膏肓。
一直被盗版困扰的网络文学,真的进入了山寨货横行的“夹生”状态了吗?
千部共一套,一直是文学领域的“传统”
真正对于搞文学创作的人来说,这样的景象其实并没有多少好奇怪的。“千部共一套,几乎是从古代小说创作之中就一直被继承和发扬的糟粕。”文艺评论人士张湘彦告诉笔者:千红一窟、万艳同悲,在很多人看来是《红楼梦》里的一个经典台词,但在文学领域则有另一层含义,即类型化的小说、戏曲的创作。在古代,许多创作的结构线往往是书生落难、小姐搭救、进京赶考、奉旨成婚4部曲;现在呢,在网络文学里,则变成了废柴修了绝世武功、或天才遇难流落民间,然后再配上穿越、玄幻的外衣,就成了洋洋洒洒的百万字或千万字超级IP。
4月21日《楚乔传》公开一分钟片花,《九州缥缈录》作者江南得知后,讽刺潇湘冬儿“品味很好,(抄的)都是朕的金句”。不过,江南本人,几天后也因为“同人小说”《此间的少年》,而被金庸起诉侵权。这一“怪圈”颇为耐人寻味。
在《楚乔传》之前,同样改编为电视剧的同名网络小说《锦绣未央》曾经一度把“抄袭风”的顽疾展现的淋漓尽致。
有媒体报道称:经过近百名网友整理,发现《锦绣未央》共有219部作品“被照搬文字剧情或片段”,其中包括二月河的《乾隆皇帝》、琼瑶的《梅花烙》、温瑞安的《温柔一刀》、江南的《九州缥缈录》、曹雪芹的《红楼梦》、王实甫的《西厢记》等名作。全书270万字294章,仅9章未抄。
分钟律师App创始人周翼律师指出,仅限于此,依然不能在法律上界定为抄袭。按照通常的意义,抄袭是指未经许可使用他人作品或者剽窃他人作品。但这个“抄”字所占的比重多少,并不太好界定,大都是根据个案具体情况进行判定。
一部分作者选择了在网上揭露,而更多网文作者,选择了沉默。
周翼介绍说,他碰到过几个网文作者,对于被侵权并不太热心,原因是太耗费时间和精力,而且赔偿金额并不多,得不偿失。“郭敬明《梦里花落知多少》抄袭庄羽《圈里圈外》可以说是抄袭第一案。但庄羽在这件事上仅仅得到了20万元的赔偿。这件案子首次曝光是在2003年,结案时间是在2006年,历时3年。”周翼称:许多作者都特别喜欢引用这个轰动一时的案例,来表达无奈,而且还特别喜欢补刀一句——可现在,有几个人知道庄羽,有几个人不知道郭敬明?
法律上的模糊边界和被侵权者自身的心态,使得山寨变得更加有恃无恐。在媒体报道中,还特意点出了《锦绣未央》涉嫌抄袭的“后续”:疑似被抄的小说219本,但事实上联名上诉的仅有11位作者。
更新就是生产力,山寨未必是主动行为
根据相关机构对我国网络文学市场体量以及网络文学用户规模的统计结果可知,近年来网络文学市场不断膨胀,虽然增长率有所下滑,但是截至2016年末,市场容量已经达到了惊人的90亿元人民币;与之相似的是,我国网络文学用户的数量截至2016年上半年末,也已经达到3.08亿人,即每4.5个国人中就有一个是网络文学读者。
巨大的市场之下,是数量占九成以上的网文作者,在巨大的写作负荷下,难以赚到“饭菜钱”的窘境。“能够成为大神,一个IP就卖上千万的人,实在太少了。”张湘彦说:有一部分人,在质量上看不到希望时,就开始想走捷径,通过发文数量和快速创作,获得收益。
《孤芳不自赏》的原著作者风弄亦对媒体坦言:“网文作者创作艰难,抄袭是一条成名获利的捷径,所以常有人铤而走险。而这些铤而走险却获得巨大回报的人,会进一步加剧那些默默认真写文的网文作者的困境,实在是一个恶性循环。”
但更重要的一个现实原因则是压在每一个网文作者头顶上的更新大山。
在网络文学圈,有句至理名言,叫“更新是第一生产力”。而更通俗的说法是,日更一万才起步。“只有持续稳定甚至强力的更新小说章节,才能招徕读者,提高作品订阅量,进而提高收入。”网文作者花舞沉迷告诉笔者:至少日更一万字,日更一万四、两万的大神也是常态,如果少于此甚至断更,读者就会闹了。感觉被作者最后被小说给绑架了,不敢生病、不敢旅游、天天备货、没了自由。质量往往在网文领域没有多少话语权,能不能成功,首先是更新速度……
这种压力传导,除了造成小说创作如此高频、高效下有点“水”以外,也使得不少人开始寻找参考文献,甚至是写作辅助软件。
在某电商平台上,输入关键词,便能轻易发现有大量商家正在出售这种软件。“网文写作辅助软件”“自动写作软件”和“字段拼凑软件”等门类众多,价格则从10元到2000元不等。
不少媒体对此进行了测试,发现:只要在软件内输入关键词,软件就会同步采集,抓取各种文学字段以供用户参考借鉴。而一些价位较高的,则可以根据关键词的设定,将各种参考书籍的相关段落和元素进行替换,生成一个不容易被发现的“组合文章”。
但笔者采访了多个网文作者时,他们大多表示,曾经使用过该类软件。“但不好用,只是留在电脑桌面上,需要描写的灵感时,打开来看一看,当做参考文献的数据库,挺方便的。类似小时候写作文时用的写作词典”
同时,一个网文作者亦表示,平时使用类似工具或翻阅其他小说时,难免会受到一些影响,“写作的时候,或许会偶尔偷懒,但更多的时候,可能不自觉地就会将别人成熟的架构和人物关系带入到自己的作品中。其实我也不知道,算不算抄袭或山寨。”
致敬!利益!或许更多的时候是“生意”
在业界观点看来,网文的抄袭往往就是两种路数,一种是大段复制,即将别人的文字搬过来,换上自家的山头和人物;另一种则是中译中,即将别人的段落,用自己的话语重新在写上一遍……后者在许多非小说类的文字创作中也颇为常见,“最大的好处就是省的标注参考文献了。”张湘彦笑道。
而山寨则更进一步、也更不容易发现,即针对大众喜欢的网文小说,进行结构上的模仿。“盗墓笔记热的时候,整个平台上都是盗墓的;宫斗火了,历朝历代的有名无名的妃子都被挖出来成了主角。”网文作者王之飞戏谑一番后、立刻转换成一幅严肃表情:当网络文学已经形成一种体系,可用的环节、元素,情节套路都已经基本固定。而且,一个类型热起来了,你去写,就能获得一大批现成的读者。因为一两个作者的日更肯定满足不了如此之多人的需求。
王之飞打了个比方:网文作者写一万字,至少要5个小时,而读者看完这些内容,可能不要1个小时。这就是市场规律、是供需链,而我们就是流水线上的码字工。你可以说我们是山寨,但我也可以说自己是在致敬。
而另一个极端是平台方的态度颇为暧昧。有媒体就报道称,网文平台潇湘书院的三位作家声讨《锦绣未央》原著的作者秦简抄袭,结果,但平台方却以“损害书院形象、妨害编辑声誉”为由,处罚了指责秦简抄袭的三位作者:取消一切推荐及相关福利,扣除作者全部经验值。
这被不少网文作者视为常态,“在和平台的博弈中,你就是个弱势群体。”花舞沉迷说:尤其是网络小说开始IP化,并在影视、游戏和其他周边产业链上发力,动辄数千万的签约量下,其实网文平台不仅对于那些抓取付费内容的盗版者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以期获得IP影响力的最大化;对于一些网文作者的抄袭和山寨指责,也往往会选择“保护”具有商业价值的疑似山寨者们,其实就是保护他们售出的IP能够赚的更多。
王之飞感慨道,这就是一门生意,请不要太过于用文学创作的眼光去看待。(本文刊载于《法人》杂志2017年8月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