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年后,网络视听节目政策监管再次升级,你想好如何应对了吗?
文 | 第二阿累
在此前对网络视听节目规范基础上,广电总局日前发布了《关于网络视听节目信息备案系统升级的通知》,对其又进行了升级以及对相关信息报备方式做出了调整。同时,规定自2月15日起,重点网络影视剧(网络剧、网大、网络动画)在制作前,需由制作机构进行申报,获准后才可以进行拍摄。
重点信息有两大点:需要经历两次备案和两次公示,分别获得规划备案号和上线备案号。
1、制作前,投资总额超过500万元的网络剧(网络动画片),超过100万元的网络电影。需由制作机构登录备案系统提交节目名称、题材类型、内容概要、制作预算等规划信息。获得备案系统生成的规划备案号,并在国家广电总局在政府网站上进行公示;
2、制作完成后,制作机构应将节目拟播出平台、实际投资、演员片酬等相关信息在备案系统中登记,获得上线备案号;
而从这则系统升级的通知中,我们也看出了三大意思:1、遏制天价片酬;2、税收整顿;3、规范市场。
强制遏制天价片酬
明星生出见招拆招
通知中有这么一则信息,投资总额超过500万元的网络剧(网络动画片),超过100万元的网络电影等影视剧拍摄制作完成后,制作机构应将节目拟播出平台、实际投资、演员片酬等相关信息在备案系统中登记。
暂撇开实际投资等信息的备案,演员片酬备案这一点无疑再次表明了政府对天价片酬遏制的态度——任谁也没料到,十年时间明星片酬会从给几万、几百万、上涨到几千万,甚至逼近亿元,占据制作总成本超过70%的比例。
最严重的是明星片酬的高额影响了影片的质量,搅乱了整个影视产业链。如流量明星身价的居高不下,让整个行业都感受到了巨大的危机。
面对它的破坏,从2016年到2019年,相关部门连连发布法规、意见对其进行遏制。同时,在2018年爱优腾三大视频网站平台也联合正午阳光、华策影视、柠萌影业等六大影视制作公司发布《关于抑制不合理片酬,抵制行业不正之风的联合声明》,其中就提出单个演员的单集片酬(含税)不得超过100万元人民币,其总片酬(含税)最高不得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
应该说,截至目前,在相关部门和影视机构、平台的联合绞杀下,剧集、综艺、网络视听节目基本做到了全类别明星限薪——市场效果也很具显性化。如受综艺单季片酬不得超过1000万的规定,新一季《奔跑吧兄弟》不得不大换血,此前网络就有爆料,邓超在跑男的片酬为3000万元/季,鹿晗为4000万元/季。所以,这次邓超、鹿晗、陈赫、王祖蓝四人退出了;同样,《中餐厅》第二季的嘉宾舒淇和赵薇5000万的片酬也都被追回了4000万。
限薪令的发布一度让很多一线明星自去年下半年起已经不对外接单。现在活跃在荧幕上更多的是二三线明星。“要让一线明星克服这种心理难度还是比较大,另外就是整体环境之下,筹备的项目少了,可选择的机会也少了,所以很多都是宁肯潇洒休息也不接戏。”制片人李洋(化名)道。
当代东方副总裁李泽清也表示:“《通知》在一定程度上对明星高片酬现象有抑制的积极作用,目前一线大咖多处于不对外接戏状态,且行业税收地震影响下很多公司已经减少或停止项目筹备,所以执行效果尚需实践检验,需要一个磨合的过程。”
读娱君也了解到,自限薪后,片方、制作机构的话语权逐渐加大,可以和明星坐下来认真沟通片酬事宜,目前只能说相互磨合,都在观望效果。不过 ,也存在见招拆招的现象,“因为不满片酬降低,一些明星对片酬生出不同的处理方式,形式各异,有的是以片酬直接发放,有的是以报销(化妆、司机、酒店等各种报销)、投资收益等方式处理。”李洋透露道。
因为明星认为他的片酬是市场机制下生成的,由用户埋单,不能说降就降。而且,他们也一度认为自己的高片酬能提高影视成片的质量和价值,如出售版权时能买个好价格——的确,片酬高了版权买卖价格就会增高,但这是相对的,影视机构赚的其实是一样多,反而这样的高价格会影响电视台、视频平台的健康发展。
“在过去几年急速的高价竞争优质片源的过程中,大量电视台已经入不敷出,与出品方或发行方形成大量的债务关系。视频平台竞争已经进入一个相对比较理性的状态,且大量的制作人才从体制内出逃,相当一部分人才流入视频平台,从而形成平台自制的力量。对于影视剧项目的后续投入,也就意味着取决于后续的发行策略,纯网项目可能就得看视频平台脸色吃饭,卫视平台如果无缘一线,其他渠道的投入就得万分谨慎。影视剧质量我觉得下降与否是人为因素,相对合理的投入如果换来粗制滥造,我相信这不是所有人都愿意看到的结果。”李泽清表示。
所以,相关部门强制遏制明星片酬,是稳定行业可持续发展的核心。也希望影视机构、平台能坚持下去,别被明星的“见招拆招”所污化。
制作预算投资金额备案
税务整顿的又一次保障
除了明星片酬的遏制,《通知》规定“节目名称、题材类型、内容概要、制作预算、实际投资金额、明星片酬、拟播平台”等信息备案,其实也是在为税务整顿而做保障。
众所周知,2018年因为崔永元的一言举报,影视圈陷入了税务风波,其中风波中的主角范冰冰最终缴纳了8.84亿元才逐渐走出危机。而且, 相关部门下达的税务自纠也催导了“影视公司霍尔果斯大逃亡”这么一出大戏。
截止2018年底,影视行业纳税人自查申报税款达到了117.47亿。同时,近日浙江省东阳市还公布了2018年企业纳税榜和纳税百强企业,其中就包括影视公司和明星工作室的纳税情况,影视公司方面,华谊兄弟纳税额达到3.26亿,欢娱影视、正午阳光的纳税金额也高达1亿。
名单中还披露了许多明星工作室的纳税情况,张艺兴工作室和杨幂工作室分别以纳税1913.62万元、1553.33万元排在前两名。还有其他明星如景甜1043万元、华晨宇792万元、迪丽热巴666万元、鹿晗634万元、秦俊杰567万元、刘涛548万元、靳东533万元等。
应该说,因为税务风波,影视圈纳税开始规范化起来,且我国的征税也由此发生变化。不过,要如何获得影视成片中各环节的资金使用情况还是存在一定的误区。上市公司还好,投资与收益都要进行相关信息披露,也能使税务部门了解一定的情况。而非上市公司的参入大多则是从自行申报、签约合同开票等方面去了解资金的情况,从而收税。但懂会计的都知道,这其中可玩的猫腻很多。
而如今相关部门要求制片前和成片后的各个信息进行备案,实际上是在上一层面的基础,对税务整顿进行的第二层加锁。
“把所有信息摆在明面上,这可以让相关部门有迹可循,有据可查。就能与报税挂钩。”李泽清说道。
不过,就像前文李洋所言的见招拆招,一些大额报销、投资收益等还是存在这样的盲区,一般也很难面面俱到。
当然,税务整顿是循序渐进的,未来经过不定期升级,可能会更完善。
两次备案拦截不规范内容
行业将引来新的品质化发展
《通知》一方面调整明星片酬,逐步降下来;一方面为税务整顿做保障;另外一方面也对内容质量化进行了把控。
曾经网络视听节目与视频平台合作的方式是自找投资,到成片后与平台谈合作,根据评级谈判版权出售OR分成(VIP付费)等,而后由视频平台帮助备案,获取上线资格。如今《通知》却规定了,制片前和成片都将由制作机构分两次备案。
2月13日,爱奇艺网络大电影也发布了关于网络大电影合作方自主备案的通知和说明,称从2019年2月15日起,北京地区的网络大电影合作方将由线上发行平台代为备案变为合作方自主备案。
由制作方自己备案,这在一定程度是加大了难度的,但这对于那些投机倒把,想捞一票的人而言却是一道枷锁。
“那些打擦边球、低俗的网络视听节目在备案前就会被拦截,所以这是好事儿。”不过,制片人李洋也有些担心,“不同地方的标准有可能会存在差异,备案轻松程度不一,所以很多机构都还在观望。”
作为网络视听行业头部之一的爱奇艺对此则认为,“积极支持广电总局的新规,此规定是主管部门为了更好的推动网络视听行业尤其网络剧、网络电影和网络动画片产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而制定的,是行业引来新的品质化发展的重要举措”。
整体而言,《通知》系统升级后,网络视听内容在数量上将得到控制,而随着大趋势到来,网络、电视台、院线标准也将统一,到那时,网络视听节目也将进入新品质时代。
尾声:2月15日《通知》就要实施了,如果你还没准备好,将会又一次淘汰在新浪潮中,如果你准备好了,那么请乘风破浪吧。相信这一把火会让整个行业烧的越来越规范,越来越良性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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