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是把照妖镜,特别是在风头渐去的国内,“复工复产”加“疫情不放松”的双重复杂因素正凸显出企业经营压力之下“为所欲为”的一面。
一
从员工拒绝加班被公司索赔,到丰巢快递柜宣布要收费,再到腾讯全面入主阅文集团后引发的与网文作者之间“无底线”新合同的争议,过去的一个月我们见证了连续的魔幻现实主义热搜。
而这些热点都有着几乎一致的共性,那就是资本或企业方开启完全不顾用户、平台贡献者利益的“收割”行为,招招剑指单方面企业利益最大化。
更严重的是,这些在普通用户层面几乎遭受一致非议的、甚至直接涉嫌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还受到了不少“专业人士”头头是道的洗地。
就像此前被洗白为“割美帝韭菜”的瑞幸咖啡一样,很多人试图将不加班被索赔、丰巢要收费、阅文争议新合同说成是企业商业化过程中利益最大化的合理之举,“不影响普通人的生活,甚至还能占便宜(比如网文免费模式)”,“长远来看对行业是好事”。
同时也像近日池子起诉笑果文化事件中,明明池子同学一开始就指出自身在没有给与授权、同时也未被进行相关司法调查的情况下被调用账户流水明细,还是有“五岳散人”这样的过气公知莫名断言中信银行不会做出这种行为,表示“利用‘大客户’地位让银行打印私人账号流水单,应该是无此能力的”。
那么问题来了,这些明显直接损害员工、作者及用户基本利益和消费选择的行为何以冠冕堂皇地成为公司行为,并且其中很多还大概率不会因舆论沸腾而转变?
二
很多人说,这是“资本力量”的胜利。
但旧叔不这么觉得,这只是“垄断”的胜利。作为一名小企业主,旧叔的“屁股”虽然坐在了资本那一方,但我是想也不敢想用逼迫员工加班的方式谋取赔偿、辅助服务或产品贸然收费、用霸王条款收割写手这一套的。
原因很简单,用户员工拥有大量选择权,此类经不起推敲的动作稍有苗头就会面临反噬。
所以中信银行在第一时间选择了向池子道歉、撤职支行行长,因为在拥有众多商业银行选择的背景下,它没有这个能力承压如此基本的客户隐私渎职。
究其根本来看:
扬州某公司员工因为没有更好的“选择”所以想要与公司续约,这才给了公司不愿续约却又要求加班的“机会”,随后才有公司因为员工未加班导致违约赔偿12万元、公司将员工告上法庭员工被判赔1.8万;
丰巢宣布收费的背后,是其与中邮合并后占据智能快递柜市场70%的底气,同时这些年来用户对快递员不送货上门行为的“理解”也让它顺理成章地认为商业服务收费是当然;
阅文集团就更不用说了,作为市场份额排名第一的网文主阵地,它是所有网文作者都无法绕开的大山,收入占据网文市场半壁江山的它,“自然”可以在合同上不顾网文作者的一致声讨而将它们全部当成不享有著作权的平台“代笔”。
免费、补贴、引流、搭建生态、商业化收割......就像司机用户两头收费的共享出行、VIP之后又VVIP的在线视频等互联网平台式的进阶历程一样,企业创收的进程只会延迟,但不会缺席。
只不过让人没有想到的是,这种商业“收割”如今已经可以做到如此公然无视《劳动法》、无视大多数用户心声、无视平台内容贡献者基本权益的地步。
更有意思的是,这些挑战公众常识认知的事件还恰逢了五一劳动节、五四青年节,难怪有人会说:员工拒绝加班被判赔公司1.8万是“献给五一劳动节最棒的礼物”。
三
毫无疑问的是,在如今这种资讯公开时代,这段时间连续发生的不加班被索赔、丰巢收费、阅文新合同事件都是完全经不起推敲的商业行为。
在扬州市劳动者拒绝加班被判赔偿企业1.8万元损失的案例中,法官表示“根据《劳动法》规定,劳动者虽然有拒绝加班的权利,但如果企业遇到紧急生产任务,要求劳动者加班时必须服从,企业可以安排调休”。
在这其中,如何界定紧急生产任务?员工拒绝加班的边界在哪?那些现实里虚无缥缈受限严重的“调休”被打了多少折扣?企业为何没有自行设定好紧急情况的设定?公司明知会产生损失为何没有提前安排好替代员工?不被公司续约的员工为什么不能无理由拒绝加班?公司是依据什么向员工要求1.8万的赔偿?即便要赔偿这个金额是否合理?
要知道,当事人所承担的出厂检验工作只是整个货物购销合同的环节中的一部分,中间流程占据着绝大部分的时间,而公司方面又何以只是因为未续约员工拒绝加班而控告其要承担损失?
这些只要稍微换位思考、不要只站在企业方角度就能想到的疑问是该事件掀起热议的基础,也是再多的合理化、现实化注解都无法躲避的硬伤。
同样,丰巢快递柜收费事件面临的核心争议是:只从企业方的角度来说,你的服务的确是可以收费,但用户要有不选择这个服务的权利。而现实情况是,用户明明已经付了快递费、支付的快递费也足够让快递在方便的时间里享受到送货上门服务,为什么一个在多数情况下更方便快递公司高效派送的服务反而要让用户额外再行买单?
多年的“最后一公里”行业浪潮下,快递这一本应送货上门的服务模式正在面临强制快递柜化、驿站化的争议,当快递公司把拒绝送货上门当成理所当然,快递行业商业模式的不合理正在被转嫁到用户和基层快递员身上,以致于现在用户享受理所应当的送货上门服务成为“不应该”、“不体谅快递员辛苦”。
结果就是,用户在无限地体谅快递公司,而快递公司方面却把这些当成理所应当,最终导致丰巢宣布快递柜收费,却忽略了大量用户的基本选择权。
讽刺的是,丰巢快递柜收件已经成为很多快递的默认选项,用户想要拒绝都难,快递柜收费这件事更不会给快递员带来更多的收入。也许快递员送一次快递的报酬只有一块钱,但这其中的利润空间是被快递公司给“剥夺”了而已,用户在中间反而成了快递公司压榨、快递员嫌弃要求多的“出气筒”。
“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将快件投递到约定的收件地址、收件人或者收件人指定的代收人,并告知收件人或者代收人当面验收。收件人或者代收人有权当面验收”,这是《快递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的明文规定,而现在,占据了行业7成份额的丰巢们正在让行业“倒退”。
给丰巢收费洗地者的思路是,“如果大部分人利益都是服务到位,那四通一达目前这种廉价快递快倒闭了”。它们举的例子一般是,淘宝上买个廉价东西,15到20的顺丰的确是可以送货上门,但成本太高,所以快递柜式的“付费”解决方案没有问题。
这是典型的“偷换概念”思路,因为快递的基础服务本就是送货上门,“最后一公里”解决方案才是全新物种。当企业以廉价、送货上门的传统快递逻辑享受到了用户红利,却之后再来教育用户这一基本服务“不存在”,附加服务才是理所当然,而且还得付费享受,这怎么看都有点割韭菜的意味。
更不要谈快递业“大头”电商商品定价中本就包含快递成本、用户选择送货上门或快递柜收取的基本权利被变相剥夺、快递企业为了降本增效而忽略大量的用户送货上门需求......
长远来看,智能快递柜对于快递企业的价值远大于用户,因为快递柜目前并没有真正走通自己的商业模式,小区可以拆掉快递柜,而用户也有小区物业、驿站等其他选择,而且还不收费,快递员一样需要通知用户自行前去领取。
一个有趣的说法是,在这场争议中,菜鸟驿站或许才是最大的赢家,因为智能快递柜可能直接会因为这一次丰巢的操作而丧失解决“最后一公里”问题的用户根基。
最后再来看看阅文集团的新合同事件,其核心是阅文集团与旗下网文作者新合同中的条款争议。
这几天来,很多人已经对网络中流传出的合同截图做出了归纳总结,最大的争议要点是网文作者著作权在合同中被注明全部属于网站,阅文若对作品不满意,可找他人“续写”作品,甚至阅文还拥有作者社交账号的支配权。网文作者与阅文是“聘请”关系的前提下,却又不能享受到公司福利,而网文作者能够享受到的只是扣除运营费用之后的“净利润”分成。
种种公司利益最大化的条款借着腾讯管理团队入主阅文得以大量曝光,这才引起了广泛关注。
就像近日阅文集团新管理团队在恳谈会中所承认的那样,“作家的作品的著作人身权,不可转让,阅文共享作家的著作财产权。这其实是一个法律上的表述问题,后续合同里会做优化”。这其实等同于承认自身在“新合同”上的表述不合理,不管是误读还是表述不当,阅文方面都难逃以霸王条款试探作者底线的质疑。
当然,阅文集团目前立正挨打的姿态摆的很足,只是我们还要观望它在后续是否真的能够做到有效保障内容创作者的基本权益。
近期发生的种种本不应该占据社会舆论的事件表明,大量原本大家认为是理所应当的规则、法律、职场认知正在被一部分在行业中占据绝对话语权的企业或资方无限“下探”,而且这种下探常常是缺乏底线、挑战用户最基本的权益。
在构建开放、友好、健康的商业生态上,用户端的权责意识正在肉眼可见的飞速提升,可惜的是相比之下,企业方与相关规章制度落地的表现任重道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