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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版权局拒绝了让人工智能为艺术品赋予版权的请求。上周,一个三人委员会审查了2019年对史蒂文·塞勒(Steven Thaler)的一项裁决,塞勒试图代表一种被他称为“创造力机器”(Creativity Machine)的算法为一张图片申请版权。委员会发现,塞勒的人工智能图像不包括“人类原创”的元素——这是保护的必要标准。
creative Machine的作品,如图所示,被命名为“天堂的新入口”。这是塞勒称之为“模拟濒死体验”系列的一部分,在这个系列中,一种算法重新处理图片,创造出幻觉图像和关于来世的虚构故事。最重要的是,人工智能应该在极低的人工干预下完成这一任务,这已被证明是版权局的交易障碍。
该委员会的决定称“人类思维和创造性表达之间的联系”是版权的一个重要因素。正如它所指出的,版权法没有直接为非人类制定规则,但法院对动物或神灵可以利用版权保护的主张持悲观态度。例如,1997年的一项裁决称,一本(假设的)神圣启示的书可以受到保护,前提是(同样,假设的)存在人类安排和管理的因素。最近,一家法院裁定,猴子不能因侵犯版权而提起诉讼。委员会表示:“法院一致认为,非人类表达不符合版权保护的条件。”
这并不意味着任何带有AI组件的艺术都是不合格的。塞勒强调,人类的参与并非有意为之,因为他的目标是证明机器创作的作品可以受到保护,而不仅仅是为了阻止人们侵犯图片。(他试图证明人工智能在美国也可以为发明申请专利,但没有成功。)董事会认为他的解释是理所当然的。因此,如果有人试图通过辩称这是他们自己的创造力由机器执行而获得类似作品的版权,结果可能看起来不同。如果塞勒在被拒绝后提起诉讼,法院也可能对他的研究得出另一个结论。
即便如此,版权局仍在强调机器作品中人的代理的重要性。随着人工智能在艺术家作品中占据越来越大的比重,这一结论的局限性可能在未来几年受到考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