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两个看起来完全不同的问题,但它们在产生根源上都有着相同的因素,那就是平台信息披露不透明不够全面,严重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
以预定酒店“不可取消”为例,经南都记者的多方调查,发现平台和酒店之间的规则往往并不统一。在特价房、旅游旺季等特殊情况下,酒店的确对部分房源采取了“不可取消”的限定要求。同时,不少酒店房间的政策本来是允许消费者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取消预定,但在平台上架的产品页上却变成了平台统一的“不可取消”政策。
互联网平台上预定酒店房间“不可取消”的做法是否合法,作为非法律专业人士我们姑且不予讨论。如果是双方平等自愿达成的协议,从商业角度并无不当。值得指出的是,平台这么做显然对自己非常有好处:一是通过统一规则来减少相关的工作量,达到降低平台运营成本的目的;二是“不可取消”客观上减少了消费者退房的比率,即便消费者因故无法到店也需要正常付费(或者按房价等额支付违约金),平台可以从中获得更大的收益。这一切自然是有代价的,相当于变相剥夺了消费者的合法权利,严重损害了其利益。
至于更为消费者诟病的价格混乱,也与互联网平台的信息披露不充分有关。
不为消费者所知的是,网络平台上酒店房间的销售者身份不一,除了酒店直营外,还涉及到其他的代理商或是经销商。这与电商平台上的卖家构成很类似,既有品牌方自己在直营,也有其他经销商或渠道商在销售。不同的卖家从酒店或上游供应商那里获得的价格折扣和合作条款不尽相同,其运营成本也不尽相同,还有着不同的定价目的。因此,完全相同的酒店房间在互联网平台就有了完全不同的定价,甚至出现了前面说的互联网平台标价远高于酒店门市报价的现象。
由于互联网平台上基本上都没有标明卖家的主体身份,这就给消费者造成了极大困惑,无法甄别和对比不同卖家的价格和服务。不少消费者就因此吃亏,同样的产品和服务却比其他人花了更多的钱。在得知真相后,一些消费者愤怒地表示:如果没有价格优势,甚至更贵,互联网平台还会有市场吗?
很显然,互联网平台酒店预定中这些乱象的存在,其责任更多的在于互联网平台本身,而非提供房间的酒店和经销商、代理商。互联网平台应该通过更精准、高效地为酒店和消费者撮合交易来创造价值,并从中获得相应的收益;而不是通过信息不对等等方式损害消费者权益,来获得不当利益。
因此,要解决以上乱象,其实也非常简单。信息对等是终结乱象、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法宝,只要让互联网平台做到信息如实全面公开即可。互联网平台应该切实履行自己的主体责任,将卖家身份、退改规则、酒店标牌价格等详细信息,详细地显示在平台产品页,以便于消费者选择酒店时全面了解信息,作出最有利于自己的选择。至于如何加强对互联网平台的监督管理,这时就应该交由监管部门出手了。
刊于《南方都市报》2018年3月25日版,原标题:网上订房,平台应该怎样赚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