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中午央视《今日说法》栏目报道了一起两年前的三星手机爆炸事故。
2017年3月9日凌晨,贵州冯玲玲使用的三星Note4在凌晨放在床头充电时发生爆炸。导致床上熟睡的4岁女儿被爆炸时手机里电池的黑粉喷了一脸,致使其脸部和手部严重烧伤。
医生诊断为二度烧伤,在医院度过了一个多月后才出院,但是皮肤上留下了累计达50平方厘米以上的明显疤痕。需要长期涂抹药物,后期还要植皮手术,后续费用无法预算。半年后经司法鉴定属于八级伤残。
出院后的小月月性格上也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开始不愿意见生人,不愿意给人看到伤口,也再也不敢玩手机了。
事情发生后,经销商垫付了两万元医药费,冯玲玲后期赔偿意见包含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精神损失费等共计178余元,而经销商提出赔偿金额总计10.22万元,三星公司则以电池非正品拒绝赔偿。
据《今日说法》今栏目指出,这并不是第一次称用户爆炸手机电池非正品。早在2015年和2016年就有不同地区用户反映手机自燃爆炸,售后工作人员认定他们电池为非正品,并拒绝透漏鉴定方法。
在冯玲玲一家感到无助的时候,三星Note7自燃事件中坚持维权的微博用户@不老的老回找到他们表示愿意帮助他们一起起诉三星。
老回称自己是Note7 “4炸”机主,在网上大家对Note7爆炸过的机主排了个顺序,老回刚好排到第四个。
他说自己之前就听说过Note7会发生自燃爆炸的情况,但是三星在之前在全球召回250万部Note7,并不包括中国,并两次发表声明表示在中国发售的Note7采用了不同的电池供应商,所以是安全的。
所以他才购买了三星Note7,谁曾想到第二天就出事了,还烧坏了自己笔记本电脑。
老回起诉三星认为三星公司之前的两次声明构成欺诈,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他进行三倍赔偿,并赔偿一个配置不低于之前那个电脑的新电脑。
老回带着冯玲玲一家找到三星北京的售后总部,想要弄清楚电池问题。
三星总部给出说明,依据是工作人员拍摄的照片显示爆炸电池与正品电池的字体不一致,二维码粗糙,电池标注的生产日期晚于手机出厂日期一个月等。
三星工作人员还带了一块2016年生产的真品电池做了对比,老回则认为,两块电池生产年份不同,生产指标自然也不同,根本没有可比性。
最终,冯玲玲将三星手机生产厂家、电池生产厂家、经销商等共四家单位告上了法庭。
2018年8月21日,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就此案开庭,四被告认为爆炸电池的生产日期晚于手机的出厂日期,因此认为手机电池是假的,不排除原告冯玲玲另行购买电池进行使用的可能。
但机主表示手机还在保质期内,出了问题肯定会找经销商,自己不可能自费换电池。经销商也表示在销售环节他们绝对不会替换电池。
从手机爆炸到现在已经过去两年了,第一被告天津三星通信技术有限公司已经停产关厂,但案件仍然没有新的进展。
对于老回的案件,法院认定三星中国公司不存在故意欺诈,原价赔偿老回烧坏的笔记本电脑,驳回了老回其他诉讼请求。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表示,商家有义务自证清白,就本案来说,三星需要拿出足够的证据,证明消费者确实使用了假电池,人证、物证、书证还有特定资的鉴定机构的鉴定结论,三星并未有做到自证清白。
就在五一长假之前,三星还发生了一起爆炸事故,一位韩国用户购买了一部三星S10 5G手机使用了6天之后,手机发生了爆炸。下图是三星手机爆炸之后的照片,可以看出手机的背部电池和电池以下部位发生了严重的燃烧变形。
事后,三星收集了这部爆炸的手机,对手机进行了检测,认为是由木质材料击打手机导致的手机自燃,不同意退还。
尽管依然稳居全球手机霸主,但是却频频发生质量问题,这次还闹上了央视。这一系列的事件给三星敲响了警钟。
任凭手机功能多么强大,配置有多高,质量稳定可靠才是最重要的。如果忽视产品的质量,势必会威胁到消费者的财产和人身安全。我希望包括三星在内的手机厂商可以把产品质量放在第一位!
同时也希望看到三星在出事之后不要一味的推卸责任,拿出一个国际大企业该有的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