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时间娱乐圈可以说是大瓜不断,一个某女星的代孕门事件几乎是把整个中文互联网搅翻了天,其那句“TMD,烦死了”更是一夜之间成为了网上最热流行语。
但是有一说一,俗话说得好:术业有专攻。
小柴又不是一个专门搞娱乐圈八卦的号,对于这种娱乐圈方面的瓜,咱其实也没比大多数普通群众强多少,对于这里面的那些感情纠葛,比方说究竟是谁谁谁先出轨啊、谁谁谁又情感PUA之类的八卦新闻……
坦白说小柴的技能点打一开始就没往这方面点过,强行去扒也未必能扒个啥名堂出来。
所以尽管猜到当时如果写篇这方面的文章,应该能吃到不少流量,但做了许久的思想斗争之后,小柴还是决定不过去瞎掺和,安心吃瓜算了。
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小柴逐渐发现了一些不太对劲的地方……此时此刻某女星的代孕事件已经发酵了好几天,各大官媒也都依次下场表明了态度,但从网络上的舆论来看,不少网友对于代孕的态度仍然非常微妙。
打开微博,以代孕作为关键词进行搜索,可以发现在相当多一部分网友的心中,其实“代孕”并不算什么难以容忍的事情,而是把关注重点放在了“弃养”上。
似乎在他们看来,只要在代孕之后不要“弃养”,那么单纯的代孕本身就是一种完全可以接受、甚至是所谓“他人无权评价的个人权利”……
事情都过去这么久了,此类“代孕”本身可理解,只要不“弃养”就万事大吉的思维仍旧在互联网上拥有如此多的受众,实在是让小柴有些感到惊讶。
且不说代孕行为本身在我国是被法律明确禁止的行为,根本谈不上是所谓的“个人权利”。
咱们就算退上一万步,把目光放到海外那几个代孕合法的国家或地区来看,恐怕也很难得出所谓代孕是什么好事的结论。
您要不信,咱大可一起来看看那些生活在“代孕之都”国家的女性们自己的亲身说法。
乌克兰这个国家尽管不和中国接壤,但在国内的知名度却半点都不比我们的那些邻国要差。
只不过尴尬的地方在于,这个曾被誉为“欧洲粮仓”,在苏联时代也是作为“重工业基地”的国家,如今让自己享誉全球的原因,既不是因为发达的农业,也不是因为高超的工业水平,而是因为女性国民的美貌。
坦白说,这种充满桃色的“声誉”对于国民而言并不算什么好事。
古人云“匹夫无罪,怀璧其罪”,而对于一个国民人均gdp只有3000美元出头的国家来说,自家那些美貌高挑的年轻女性,显然就是那块让它被众人盯上的“和氏璧”。
2000年的时候,乌克兰就以法律的形式奠定了代孕的合法性。
但与世界上其他允许代孕的国家不同,乌克兰对于代孕方面的法律可以说是最为宽松“自由”的独一份。
比如说有些国家虽然法律允许代孕,但却禁止商业代孕,而只允许不支付报酬的“无偿代孕”;还有些国家虽然允许商业代孕,但是对于交易双方的国籍、性别、身份等都卡的很死。
唯独只有在乌克兰这里,商业代孕合法、外国人代孕也合法、异性有婚姻关系的伴侣代孕合法、单身女性代孕也合法……甚至只要你愿意多付点钱签几个字,还可以享受到“能筛选包括胎儿性别在内等多项定制指标”的高级代孕套餐。
说句难听点的话,乌克兰政府此举,就是为了那点外汇而明目张胆地向那些经济强国出售自己国家女性的“子宫资源”。
众所周知,代孕在许多国家之所以遭受到禁止,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可能因为代孕而衍生出的一系列伦理问题——当代孕妈妈不愿意放弃自己生下的宝宝时,法律到底该支持提供卵子的那位“生物学意义上的母亲”,还是支持那个完成了怀胎与生产的“子宫母亲”?
当金主夫妇因为各种原因想要弃养、退货时,已经生下的宝宝又该归谁抚养?
尤其是当金主夫妇是可以拍拍屁股走人的外国人时,难道要把抚养义务硬塞给代孕妈妈,后者不从的话就以遗弃罪把人家抓起来?
而这一切伦理问题,在乌克兰基本上都算不上什么问题——一切纠纷的解释权,都归出钱的那位所有。
是的,根据乌克兰方面的法律,购买了“代孕服务”的金主作为消费者与客户,依然享有所谓“顾客就是上帝”的超然地位。
只要顾客愿意,就可以依照乌克兰的法律去强行剥夺代孕母亲对孩子的权利。
更夸张的是,甚至对于那些使用自己卵子进行代孕,从任何角度上来看都是孩子货真价实的母亲的代孕妈妈来说,依然只需要金主的一句话,就会被当地政府依法剥夺自己与孩子之间的一切联系与权利。
在这里,传统的血脉亲情与天理人伦都已经消失,只剩下了资本主义语境下最赤裸裸的“商品交易”与“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
没错,如果你观察够细致的话不难发现,乌克兰关于代孕的一切法律规定,都几乎明摆着照搬了商品交易中的条例,把其中的“消费者买下的商品即为其私有财产”的思想,原样照搬到了代孕交易上来。
一旦这种把“胎儿”视为普通商品的思维在立法层面得到了落实,那么接下来把代孕母亲从“人”降格为普通“商品生产者”的操作就是水到渠成的了。
尽管做一次代孕母亲的收入,往往抵得上乌克兰当地国民平均年收入的十倍,因此对于当地的贫穷女性极具吸引力。
但是问题在于,我们在前面提到过,当怀孕从一种具备神性的“孕育新生命”行为降格为普通的“商品生产”之后,摆在这些代孕母亲面前的除了完成交易后的高额报酬之外,还有和工厂主们一般无二的“商品生产风险”。
工厂主们在生产商品时,经常会遇到各种机器故障或其他意外情况,导致最终无法按时交货或干脆交不出货物。
而同类型问题放到代孕妈妈们面前,就是各种妊娠问题乃至是流产、难产等极端情况。
工厂主们碰到意外,面临的只不过是或多或少的经济损失,但代孕妈妈们一旦出现这种情况,不但可能会拿不到最开始谈好的报酬,还极有可能把自己的命搭进去……
更糟心的事情还在后面,工厂主们在与客户签订好合同之后,哪怕自己这边做的金瓯无缺毫无差错,但仍然经常会碰到客户因各种原因逃单、跑单、退货等情况。
而代孕母亲们也是如此,即便代孕过程一切顺利,也架不住客户的临时变卦。
前不久国内就出现了首例代孕母亲因为身体原因,代孕的孩子遭到亲生父母“退单”的事件。
虽然当事的代孕母亲最终决定自己来抚养胎儿,但却因为法律上的问题而导致孩子成为无法上户口的“黑户”。
许多人在看到该新闻时,总把目光聚焦到孩子母亲患有的梅毒上,但问题在于,即便代孕过程一切顺利,依然可能存在买主变卦退单的情况。
工厂主生产的货物被客户退单,大不了另找买主,实在不行还可以认赔经济损失,找个地方自己销毁掉。
但代孕生意的产品是一条条活生生的生命,一旦买主在胎儿产下之后变卦,那么社会上就可能要多出一位乃至多位孤儿,只能让全体纳税人共同买单靠福利院去供养。
这里面还藏着一个颇为阴暗的角落——现代的医学技术并不能在胎儿出生前,做到对各类先天疾病的百分百检测。
而在代孕生意中,一旦出现出生后才被查出患有疾病的“残次品”,遭遇遗弃几乎就是板上钉钉的事情。
如果是健康的婴儿被遗弃,福利院将其抚养一段时间,待其成年后还能靠劳动和工作为社会做出一定回报。
而在代孕生意里被批量制造出来的“残次品”,那些患有先天性疾病甚至活不到成年的孩子,在其身上投入的社会资源就成了有去无回。
说直白点,这是让全社会共同为代孕者的过失进行买单。
事实上,在国际上那些代孕合法的国家都已经或多或少出现了此类问题,这些国家里哪怕是从未参与过代孕生意的普通国民,其生活也不可避免地受到了影响,一部分税金没有被拿来建设基础设施,而是在帮代孕者抚养遗弃儿童。
上面所说的一切,可并不是什么科幻反乌托邦小说中的剧情,而是此时此刻正在这个世界上发生的真实事件。
虽然在国内,由于现在政府法律的限制,代孕还只是一件见不得光的事情,只有少数人能够利用各种地下机构进行操作。
但最关键的问题在于,此种风气绝对不能肆意放任,尤其是让某些具备示范作用的明星艺人带头去“以身作则”。
因为借助发达的网络社交媒体,这些明星艺人的代孕行为并非是什么所谓的个人选择,而是会影响一大批青少年的世界观与人生观,让他们再脑海里产生一种“代孕其实没什么大不了”的想法。
如果有足够多的孩子形成了这种想法,那么当他们长大走入社会,甚至逐渐开始成为这个国家各行业的中流砥柱之后,那么在那时通过民意倒逼法律改变,在明日之中国把代孕变成合法之事,也绝非什么不可能的事情。
而到时候,包括你我在内的在座诸位,我们这些普通人的女儿、孙女,在那时到底是扮演购买代孕服务的金主,还是扮演提供卵子、子宫等代孕服务的代孕者呢?
主笔 | 阿虚
编辑 | 四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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